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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832 Date: 8/3/2006

僑委會歡迎海外僑胞返國參加雙十國慶活動

        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為歡迎海外僑胞回國參加雙十國慶活動,特成立十月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並於日前公布「歡迎海外僑胞回國參加十月慶典活動須知」及「補助海外僑胞回國參加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慶典旅遊活動作業要點」。僑委會表示,該會前年首度推出補助僑胞自費旅遊活動,僑胞可依個人喜好自由選擇旅遊景點,旅遊時間也甚具彈性,推出大獲好評,今年該會仍將繼續辦理,補助費用上限為新台幣三千二百元。僑委會指出,此一創新方式不僅讓僑胞有更多元化的選擇,也帶動了台灣觀光產業的發展。僑委會提醒回國參加慶典的僑胞,須事先向該會辦理報名登記,報名登記日期自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止。申請補助僑胞旅遊經費者,必須是於二00六年九月一日(含)以後入境,並於十月四日至九日向僑委會十月慶典回國僑胞接待服務處完成報到手續,領有慶典僑胞證,且出席十月九日四海同心音樂會或十月十日國慶大會者。有關僑胞返國參加國內三天二夜的旅遊活動,可逕向「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所推薦之二十家優良旅行社洽辦,或自行於海外組團洽妥國內領有交通部觀光局合格執照之綜合旅行社或甲種旅行社辦理。旅遊期間為十月二日至十月九日、十月十一日至十月十八日止,請踴躍參加。僑委會也呼籲,僑胞參加旅遊活動請與旅行社簽訂契約,以保障權益;旅遊期間如發生糾紛,得向消費者保護官(www.cpc.gov.tw)或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提出申訴(www.travel.org.tw)。相關慶典活動詳情,請參閱僑委會網站(www.ocac.gov.tw),或向或洽駐堪薩斯辦事處林美玲秘書(電話:816 -531-1298ext.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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