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sue: 1195 Date: 7/1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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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A和EB-1B的異同點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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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Employment-Based First Preference Immigration)是指傑出人才移民,是美國職業移民申請的第一優先種類。如今美國為了引進更多的外國人才,在傑出移民申請方面的政策越來越開明和寬松,相對於其他移民申請,這種移民申請的很多好處都是無可比擬的:例如,不用申請勞工證(PERM),直接申請移民,為申請人節省了大量的金錢和等待時間等;另外EB-1移民相對於其他移民類別要優先,根據以往的經歷,簽證配額一直很充足,不會出現不夠或者等待配額的情況,因此也就少了漫長排期的苦惱。這些好處尤其對於來自於印度,中國大陸等國家深受EB2排期之苦的外國人來說,具有很大的誘惑力。
EB-1具體包括三種類型,EB-1A(傑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EB-1B(傑出研究人員或教授 Outstanding Researcher/ Outstanding Professor),EB-1C(跨國公司的經理和主管人員 Managers and Executive Transferees)。由於EB-1A和EB-1B有很多相似之處,下文結合二者的特點進行對比。
EB1B是滿足六條標準里的兩條,而EB1A是滿足十條標準里的三條。有了三條,不一定行。沒有三條,肯定不行。在最後證據綜合考量里(totalitytest),EB1B 強調的是“傑出outstanding”和 “國際聲望international reputation” 。 而EB1A強調的是“頂尖少數幾個之一among the very few top” 和“持久的國際聲望sustained international acclaims” 。顯然,EB1A的門檻比EB1B的門檻要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