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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簽證服務中心 China Visa Service 1303 Date: 8/1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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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簽證 來美讀書的禁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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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隨著中美商務旅遊交往的日益增多,大量中國公民持B-1簽證到美國進行商務活動,或者持B-2簽證到美國探親旅遊。由於各種原因,很多中小學學生以B-2的身份到了美國。停留較長時間後,有一部分學生進入了美國中小學(包括高中)學習。殊不知,以B-2身份入讀中小學校可能導致重大的負面法律後果。

        簡而言之,以B-2身份入讀公立中小學校,可能會導致其B-2簽證在重新入境美國時被撤銷,且B-2簽證持有者5年之內不能再申請任何類型的美國移民簽證。更嚴重的是,可能會導致B-2簽證持有者的父母永遠不能獲得美國簽證。

        根據美國聯邦移民法214條的規定,B-2簽證持有者禁止在中小學註冊上學。B-2簽證是簽發給來美國探親觀光旅遊的人,簽證申請人的意圖是旅遊,而不是讀書。申請B-2持有者到達美國後用B-2身份讀書,違反了移民法。雖然B-2簽證的持有者可以參加短期的夏令營和其他短期培訓課程,但這種活動必須是短期的,不能是學術性的。

        大家也許會困惑,按照美國各州的法律,適齡中小學生都要入學,不論他們的移民身份是什麼。在有一些州,如果父母不讓子女入學,父母可能還會受到刑事懲罰。但美國聯邦法和州法是平行的,他們獨立運作。

        B-2簽證持有者進入學校接受教育,不違反州法,學校不會阻攔其入學,事實上大多數中小學並不檢查學生的簽證問題。 但B-2持有者的此行為會違反聯邦移民法,會造成嚴重後果。

        因此,為減少不必要的麻煩,移民律師建議:

        如果子女來美是為讀書目的,子女應申請F-1和M-1簽證。此類簽證簽發給留學生,職業學校或其它非學術性機構進修的學生。

        如果已經用B-2簽證來了美國,後來意向發生了變化,希望留在美國念書,則可以考慮申請在美國轉換成F-1或M身份。這一作法可以不用離開美國,但是可能影響今後出境後再申請簽證返美。

        如果家長在美國持有F-1、J-1、H或者L簽證,則可為子女申請F-2、J-2、H-4或L-2等家屬身份的簽證。

        F-2,M-2和J-2簽證持有者可以上小學直到高中(12th grade),H-4和L-2子女可以上小學,中學甚至大學(只要是21歲以下)。

        具體來說,F-2 簽證簽發給留學生(F-1)的子女或配偶;J-2簽證簽發給交流訪問學者 (J-1)的子女或配偶;M-2簽證簽發給在職業學校或其它非學術性機構進修學生 (M-1)的子女或配偶;H-4簽證簽發給來美工作類H簽證人員的子女;L-2簽證簽發給跨國公司內部調任L-1類簽證人員的子女和配偶。

        其他的P、O、E等類簽證或身份持有者家屬也可以相應家屬簽證入境在美國上學。

        聯邦法規定,如果用B-2簽證上學,再次入境美國時,就屬“不許入境”人員。但根據《移民與國籍法》第212條的規定,他們可以申請“非移民豁免”。

        根據“Hranka”案例法,如果能夠證明申請人社會危害性小,沒有移民傾向,造成“inadmissibility”的原因並不嚴重,那獲得豁免的可能性比較大。對於已有簽證但又有上述違法情況的人士,則要通過一項特殊的I-192申請程序來獲得豁免。

        律師建議相關人士在來美前要認真地計劃,以免不必要的麻煩。 如果無意中違反了法律,應盡快請教有經驗的律師,尋找法律解決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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