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稿)
為復興中華文化,促進海外文化事業,獎勵優良華文著述,中華民國華僑救國聯合總會賡續舉辦「九十四年華文著述獎」活動,自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至六月三十日截止。
該獎項共分為學術論著獎、文藝創作獎及新聞寫作獎等三個項目,其中申請資格學術論著及文藝創作兩項,一人以一作品為限;新聞寫作以選送五篇為限。
該獎由海外僑團、僑校、僑報、使領館、駐外機構及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名譽理事、理事、顧問推薦,本人亦可申請但須有華僑身份證明。以上均須於截止日期(六月三十日)內填妥報名表,連同作品有關資料及華僑身份證明等,逕送僑聯文教基金會(台北市金山南路一段五十八號,電話:02-2351-1651
電傳:02-2351-6416),航郵寄遞,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相關資料訊息請逕洽華僑救國聯合總會(台北市金山南路一段五十八號,電話:02-2351-1651
電傳:02-2351-6416),或駐堪薩斯辦事處,電話816-531-1298ext.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