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sue: 911 Date: 2/7/2008

爭取族群平權的方式

        蘇友貞

        亞裔政治組織80/20 在2008年民主黨的愛荷華初選之前,就向會員發出了『擊敗歐巴馬』的文宣。在政治競選的棋局裡,『支持』某一候選人,和『擊敗』一名候選人,在質量與強度上都有著天壤之別,前者是對某候選人的首肯,卻不排斥其他候選人,後者則是對候選人的直接攻擊,除非『罪大惡極』,很少有組織願意打出這樣的旗號。所以對不明情況的人而言,如果以『維護亞裔權益』為宗旨的80/20立意要『擊敗』歐巴馬,那麼歐巴馬必定是一位種族主義者、或是一位仇視亞裔且絲毫不曾對亞裔民權有過貢獻的候選人了。

        願意審視歐巴馬政治紀錄的人,立即會發現這樣的假設完全是錯誤的。歐巴馬維護少數平權的政績,被『有色人種權益促進協會』 (The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Colored People (NAACP)) 評鑑為最高的一百滿分。還有比這樣的評估更有力的見證嗎?

        那麼 80/20 為何要對有在此方面有卓越政積的歐巴馬採取如此負面的攻擊呢?原因無他,只因為歐巴馬沒有回覆 80/20 所送出的一份問卷。這是 80/20 成立之初就採取的一種策略,回覆問卷的候選人,將得 80/20 的支持,不回覆者,則不得支持 (但卻沒說要擊敗)。我們如果不考慮它的有效性與合理性,這樣的策略本是無可厚非的,任何人或任何組織都可自定它們選擇候選人的標準,不管他們的標準是否能被多數人接受。但是,選擇自己要支持的候選人是一回事,將回不回答問卷與支不支持亞裔權益劃上等號,則是另一回事。80/20 有權用任何標?選出他們的候選人,但是以此而指控不回答問卷的候選人是不支持亞裔權益,就是極端不負責任,甚至可以說是極端不誠實的政治姿態了。一位政治人物支不支持亞裔權益,大可從他的政積中找尋證據,與回不回答這項問卷並無任何關係。這是任何有基本政治意識的人都可看出的。比如說,因李文和案而在維護亞裔權益上有著污點的新墨西哥州州長理查生 (Bill Richardson),如果他依從80/20 的請求,而十分快速地回覆了 那份問卷,那我們是不是就要漠視他的紀錄,而給予他政治上的支持,甚至認為他是一名重視亞裔權利的政治家呢?

        當然,80/20 對它的策略可做如下的辯謢:如果一名候選人重視亞裔權益,那他為何不回答問卷?這看似有理的反論,其實有著含混的邏輯。就像在司法程序中,我們說如果沒有犯罪,為何要怕警察或上法庭一樣地不合理。一位候選人不回答這份問卷,可能有許多不同的理由,而這些理由與支不支持亞裔權益並無必然的關連 (那些草率回答以爭取選票的候選人才值得懷疑)。

        有興趣了解這份問卷的人,可以到80/20 的網站上細讀。基本上,這份問卷是以亞裔選票做為籌碼的一紙談判書 (犬儒一點的人甚至可以說這是一種恐嚇與勒索)──亦即,你必須同意問卷書中的各項條件,否則就將得不到亞裔的支持 (甚至遭到像歐巴馬所面對的攻擊)。而問卷對亞裔權益的定義,也只是一連串政治正確卻極端膚淺的立論,是多數人都不可能會不同意的浮泛之論。但更重要的是,在這份談判書中,80/20 卻將自己派定為重要的權利掮客,而要求候選人同意日後任命亞裔內閣或亞裔大法官時,咨詢 80/20 以取得可能人選。所以在這項談判中,80/20 並沒有完全以亞裔權益為依歸的超然,它還牽扯了80/20 做為一個組織的政治權利與地位。如果 80/20 所要爭取的純粹是亞裔權益,那麼更有說服力的立場,難道不應是自外於權利談判的條件之外?80/20 如果將未來的咨詢權利交予其他的亞裔組織,或是幾個亞裔組織的集合體,它不是更有道德上的立足點?也就因為 80/20自身的政治勢力與影響力是這談判條件的一部分,它也就失去了客觀的地位與超然的公正。

        根據我對歐巴馬的了解,他不願回答這份問卷的理由,極易想見。並不是因為他不維護亞裔權益,而是 80/20所採取的不同族群之間相互授受的政治手法,與他倡導團結與不分化的政治理念背道而馳。我也可以想像,將歐巴馬光榮的民權政積化約成問卷中那組幾近廣告詞的淺薄,簡直是對候選人的一種污衊。如果不是執著於自己的政治信仰,歐巴馬大可像其他政客一樣,草率地回答以取得選票。問題是,80/20 的領導人有沒有足夠的道德勇氣,而願意考慮一位候選人不回答這份問卷是基於原則,而不只有他們一廂情願所派給的、不重視亞裔權益的罪名?歐巴馬所楬櫫的新政治,旨在摒棄不同族群互換政治利益的老式政治操作。他相信少數族裔的利益與美國全國的利益不可互分,這是新一代的政治家框架民權問題的方式,也因此,與前輩的非裔政治家如沙普頓 (Al Sharpton) 或傑克孫 (Jessie Jackson)等相比,歐巴馬與其他年輕的非裔政治家, 更能打入主流,也更能成功地達到少數族裔平權的理想。然而 80/20 所操執的,卻依然是沙普頓及傑克孫那種老式的民權思維方式,在爭取少數權益時,他們仍將心力集中於象徵性超過實值性的職位派定,而要求候選人當選後,選派亞裔擔任行政與司法機構的要職。然而一個任命眾多少數族裔於要職的政權,並不一定就是最有利於少數權益的政權。布希政府就是一個例子。布希的任命中不乏少數族裔,他的內閣裡有非裔、亞裔、拉丁裔以及女性。然而少數族群在他任期內,不論在經濟、司法、教育的領域裡,都面對著近幾十年來最大的退步。

        所以在號召亞裔社區『擊敗』 歐巴馬時, 80/20值得自問的是,這種僅憑一紙問卷的策略,是否有道德上的立足點,因為他們立意要擊敗的候選人,不但從未違反過民權的精神,還是唯一在演說中不斷提及亞裔的候選人。80/20更應誠實地自問,他們所真正在意的,倒底是候選人不回答問卷傷及『面子』的問題,還真是亞裔權益的問題?他們所計較的,是亞裔的族群權益,還是 80/20 做為一個組織的特權與地位?

        此外,80/20 如果堅持要本著一張問卷來評判政治候選人,他們的政治批判就只應限於這張問卷之上,他們可以說:『我們要擊敗歐巴馬,是因為他沒有回答問卷』,卻不能超越此一範圍,進而對歐巴馬做其他的政治攻擊。去年十一月,在希拉蕊遲遲沒有回覆問卷時,80/20 也曾送出文宣對她進行攻擊,然而希拉蕊一旦回覆問卷,80/20 立即做了 180 度的大轉彎,希拉蕊頓時成為一位值得被支持的候選人。這種出爾反爾的政治判斷,不但不能有任何說服力,更傷及了 80/20 的徵信力。終久,只以候選人是否『賣面子』 而接受談判條件的政治立場,是不可能在道德與政治理念上,產生任何的號召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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