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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976 Date: 5/7/2009

中國商務部投資促進事務局職能

        一、為我國吸收外資和企業對外投資提供相關服務,促進中外企業間的雙向交流合作,提昇我國企業國際化經營水平。

        二、受商務部委托,承擔下述工作:(一)負責實施吸收外資和對外投資等雙向投資促進工作;參與擬訂並具體執行吸收外資和對外投資促進戰略、規劃及指導性意見。

        (二)指導並參與全國投資促進機構聯席會議的工作;指導各地投資促進機構的工作。

        (三)進行與雙向投資有關的專題調研;編印《利用外資法規文件彙編》、《中國外資統計》、《中國投資指南》等與投資促進相關的對外宣傳材料和出版物。

        (四)組織實施跨地區大型投資促進和引進來、走出去政策宣傳推介活動。

        (五)代表商務部參加世界投資促進機構協會並開展相關工作。

        (六)組織實施雙邊投資促進機構有關活動。

        (七)與我駐外中資企業商協會建立聯系機制。

        (八)負責“中國投資指南”等投資促進類網站的建設和管理;管理中國國際投資促進中心;提供雙向投資公共信息和咨詢服務。

        (九)負責產業轉移促進中心日常管理和全國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中心的日常工作和具體事務。

        (十)承擔以商務部名義主辦/聯合主辦的投資促進活動和相關工作;承辦“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中國中部投資貿易博覽會”的部內牽頭和具體組織工作。

        (十一)承擔商務部有關投資促進年度計劃項目的具體執行,協助境外合作區招標等相關工作;參與境外投資專項資金的前期審核工作。

        (十二)承擔商務部交辦的有關引進來、走出去投資專題調研,為政策決策提供信息支持和建議。

        三、與相關國際經濟組織開展投資促進業務合作,與境外投資促進機構及商協會建立合作機制,商簽合作協議。

        四、建設、運營、管理、協調全國網上招商工作;組織開展各類網上投資促進活動;建立並實施投資環境評價體系。

        五、從事有關雙向投資業務的咨詢、信息、市場調研、資信調查、項目促進和投資促進策劃等服務;協助企業辦理有關法律手續。

        六、受地方政府及其他部門、機構和企業委托進行境內外專題調研、考察,開展相關促進活動。

        七、策劃並組織實施與投資有關的境內外專業培訓、專題調研、考察和會展等活動;聯合地方投資促進機構、開發區、高新區等共同在海外設立投資促進代表機構。

        八、承辦商務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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