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教育部批准,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立的「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項目的申報、受理工作從10月8日開始,截止時間為11月10日。有關2009年“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項目的介紹、實施細則、申請指南等指導性文件,請查詢國家留學基金委網頁。
現將駐芝加哥總領館教育組實施2009年「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項目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2009年「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獎勵對象為一年級(不含)以上、年齡40歲以下(1969年1月1日後出生)的自費(包括獲得校方獎學金者)在讀博士生,獎勵金額為5000美元/人。
二、實施辦法:2009年「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將采取國外限額推薦,國內差額評審的辦法。
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獎學金評選工作將嚴格按照「個人申請、資格審查、專家評議、網上公示、擇優推薦、國內終審」的程序進行。
駐芝加哥總領館教育組將接受本館區留學生的申請,經初審和本地專家評審、教育組網上公示後,將向國家留學基金委推薦15名候選人(2008年為13名)。
三、組織實施:駐芝加哥總領館教育組接受本館區留學生的申請(請申請者可登陸芝加哥教育組網站查詢所屬館區),申報時間為:本通知發佈之時至11月10日(以郵寄時間為准);聯系人及郵寄地址為:劉強(Liu Qiang), 3322 W, Peterson Ave. IL 60659;信封上用中文注明“申請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
申請人須提供的材料(一式兩份)包括:1.《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申請表》(2009年);2.護照首頁復印件;3.博士研究生在讀院校注冊證明;4.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5.導師推薦信;6.研究課題報告或課題介紹(中文,不少於2000字);7.曾發表的主要學術論文、著作、作品的封面、目錄、首頁等證明材料及1000字以內的中文摘要;8.國際學術會議邀請函或相關證明。
上述資料中的1、5、6,以及7項中中文摘要的內容,請用電子版形式壓縮後,直接發送到教育組劉強郵箱:johnliu60@hotmail.com。電子版資料是供專家評審用的材料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