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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1022 Date: 3/25/2010

移民律師強調注意上庭態度
政庇申請人誠信至關重要

        【星島日報紐約報導】對於政治庇護的案件,申請人的誠信是成功的重要關鍵,然而,移民法官卻可以根據不同的理由,質疑申請人的誠信否決他們的案件,其中更可依靠申請人庭上的態度舉止所獲得的主觀印象來定奪,有移民律師強調,對於這些「印象證據」(Demeanor Evidence) 所謂生的影響,申請人必須格外留意。

        移民律師表示,僅從今年開始,聯邦第二巡迴法院至今維持以「印象證據」否決的政庇申請案件已超過35宗,而且几乎都屬於華人的案件,由此可見,若不能好好掌握上庭時應有的行為舉止,很容易便會因為移民法官對自己不好的觀感,令到申請無法通過。

        移民律師強調,這個所謂的「印象證據」,泛指申請人於庭上的表現,除了答話內容,一個眼神、一個手勢或一個不經意的動作,都可能會被移民法官介定為不誠實的證據,而上訴庭一般來說,都很少推翻移民法官這方面的裁決,尤其是當申請人的證詞有前後予盾時,更會加強「印象證據」的作用。

        移民律師舉例說,當回答問題時表現得猶豫及困擾,或答案模棱兩可,又或者對問題不置可否,或停頓了很久才回答,都有可能給法官留下不良的印象,至於在庭上表現得極度緊張、或者經常低下頭,答問題時眼睛不敢望人,便佷容易給人說謊的感覺,有些移民法官更會以申請人的回答像背書,而非述說其親身經歷以質疑他證詞的可信度。

        要如何避免給法官留下不誠實的印像,移民律師表示,證供的前後一致、有充足的支持證據以及能詳細回答問題都是成功的關鍵,同時,要聽清楚問題,然後直接及清晰回答,最好不要多加解釋,此舉很容易讓法官有不誠實的觀感,如果不明白問題可以要求重覆,千萬不要胡亂回答,如真的不知道答案,也應該誠實向法官表明。

        不過,移民律師指出,對於曾經受過侵犯傷害的人來說,要在庭上回憶之前的經歷,很容易會出現創傷性的反應,包括難以啟齒公開說明、選擇性忘記一些事實,尤其是涉及一些性侵犯的過去,所以最好能獲取一份心理醫生的報告,證明申請人的反應是屬於正常的行為,減低成為法官不良印象的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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