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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1033 Date: 6/10/2010

何時移民可調整身份不用回國?

        申請調整身份成為綠卡持有人時,有些人需要回到原本的國家來繼續完成申請簽證,有些申請人則不用回國,繼續留在美國等待即可。這樣的情形導致於許多申請人對於申請調整身份的過程不了解,深怕自己因為提出申請,反而需要回到國內等待。其實移民局對這方面有提出解釋,這裡整理分析,解釋目前移民局對此方面的條例,希望澄清讀者的疑慮,進而幫助讀者更佳了解自己的情況是不是可以提出調整身份。

        移民國籍法規定,任何在美國非移民身份的人,都可以轉換成移民身份。申請的條件是:持非移民簽證的申請人當初是合法進入美國,並且符合成為移民的各種條件。移民局規定,申請人有兩種方法可以申請永久居留。第一種就是針對已經在美國並且符合申請條件的人,此種申請人不需要回到原本的國內申請簽證,直接在美國提出調整即可。第二種是走領事館程序,此種是讓不在美國的申請人,或者是人雖然在美國,但是卻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依領事館程序申請方法的人,即使人在美國,也需要再回到國內的美國領事館,申請簽證後以綠卡身份回來。

        因此,先說明誰可以依第一種方法,也就是調整身份來申請永久居留權。第一,如果你已經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的申請,並且在申請通過之後,移民局會馬上給你一個移民號碼,也就是所謂的A號碼。第二,如果你的配偶或者父母已經提出調整身份的申請,或者已經得到永久居留身份,則其配偶和子女都可以提出申請。其他符合條件的包括以未婚夫/未婚妻身份來美國的人,並在規定的時間內結婚,此人的孩子也可以在父母提出申請時一併申請。另外,得到難民和尋求避難身份者,也可以提出。

        那什麼情況下是不可以申請在美國的調整身份呢 也就是說什麼情況下申請調整身份時,移民局會要求申請人回國去申請呢 除了某些例外的情形,例如十年綠卡和政治庇護,大多這種情況指的是在美國已經沒有合法身份或者沒有有效簽證的人。因為既然已經沒有合法的身份,美國政府沒有理由讓你轉換成另外一個有效的身份,因為你合法轉換的基本基礎都沒有。在這種情形下,美國政府只有要求申請人先回國,再申請一個有效的簽證之後,再來提出轉換身份的申請。除了沒有合法身份外,其它情形還包括被美國海關拒絕入境的紀錄,或者是在沒有工作證的情況下在美國工作的情形等。但是,因為曾經有過在美國的非法身份,因此要在領事館申請到簽證的機率非常低。

        但是,雖然有上述情形的申請人也不要灰心,因為移民局也規定了許多例外的情形,允許申請人在美國提出調整身份,並且不用回到國內。其中的例外包括證明申請人今天沒有有效簽證,原因並不是申請人的錯誤。或者非法入境的人,其入境美國的時間符合申請十年綠卡,並且在這段期間沒有不良的紀錄。另外,如果申請人即將和公民結婚,也是可以輓救的辦法。總之,調整身份的例外繁多,申請人最好先向律師請教自己的情形,才不會錯過可以在美國合法申請調整身份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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