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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1033 Date: 6/10/2010

如何處理移民局補件要求

        【僑報】移民局官員在案件處理過程如果發現申請人提供檔案、信息不足以讓他/她馬上對案件作出適當決定時,將對申請人發出通知,要求在限定時間內提交通知中規定的檔案,這就是移民申請中常常被提到的補件要求,即RFE。不可否認,有的時候移民局某些官員會濫發補件要求,給移民申請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擾。在此,就移民的補件要求進行說明,希望廣大申請人對補件通知有深入的了解,並對相關移民申請起到幫助作用。

        根據移民局的規定,要求補件的申請人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答覆並提交所要求的證據。目前,移民局一般給申請人六到十二個星期的時間做出答覆。如果不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出答覆,移民局會認為申請人已經放棄申請,進而會拒絕相關申請。所以申請人應該慎重對待所有的移民局補件要求,即使收到補件要求實際上是在初次提交申請時已經提交過要求的補件的空洞要求。如果收到這種空洞的RFE,申請人的處理方法無法一概而論,應當根據申請人的具體條件和能夠提供出的證據來制定不同的答覆策略。在大多數申請案中,申請人可以提供的證據主要有兩類:客觀證據和專家意見。如果沒有新的客觀證據提供,就只能提供獨立的專家意見對已遞交的客觀證據做進一步分析和解釋。

        移民官有些時候會盲目的發出補件要求,其實原因很多。新上任的移民官因為不太了解相關法律和規章,加之缺少足夠培訓,往往會錯誤發放不該發放的補件要求。這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而某些移民官因為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對案件的審理,便通過發放補件要求來拖延審理時間。這樣的行為其實並不符合法律規定,移民局也曾發出備忘錄,希望規範移民官的審批程序。

        在補件要求被答覆後,移民局一般需要兩三個星期到兩三個月的時間來審理。個別的案件會比較快,能夠在幾天內得到審理。另外個別的案件則比較慢,需要幾個月的時間才會得到審理。移民局沒有提供具體原因,解釋為何有些補件審理時間短,有些審理時間長。國際律師樓的移民專家認為審理時間的長短可能與處理案件的具體移民官的工作量工作效率有關。

        補件要求被答覆後,大部分申請會在移民局收到答覆後的兩到三個月內得到審理。有個別補件要求的審理時間會超過三個月。若等到三個月尚無結果,就需要申請人採取進一步行動。例如向移民局通過書面,電話,甚至是電子郵件進行查詢

        雖然收到移民局補件要求令申請人難免有些緊張,有的不當補件要求令申請人感到困擾,但是答覆補件後的結果並不令人失望。國際律師樓移民專家從過去的移民或非移民申請案來看,在答覆移民局的補件要求後,絕大多數都能獲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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