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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1057 Date: 11/25/2010

新移民小心:房契轉名困難度高

        【僑報】在美國房契轉名牽扯的問題通常因為房子的型態不同而有改變。在美國的房屋型態有三種,一般分為房子、共有公寓(Condo)和合作公寓。希望可以幫助讀者了解房契轉名對新移民的影響,新移民在辦理房契轉名時應注意的事項,並且簡單介紹不同的不動產轉名時在法律上不同的問題。

        首先,先簡單介紹房契轉名的法律概念。許多新移民來到美國,基於文化的不同,父母在購買不動產時通常喜歡以配偶或孩子的名為購買者。但是一旦婚姻變動,許多移民便希望可以改變房契上的名字。依情況的不同,有時屋子所有權人要去掉配偶的名字,有時是要加上孩子名字。有時因金錢糾紛需要將房契轉給其他的親戚或朋友。在種種不同的情況之下,房契轉名成為一個重要的法律手續。

        在辦理房契轉名中,加上名字或拿掉名字,都需要之前房契上所有權人全部的簽字。因為在財產法中,房子共有人並不是只擁有不動產的某百分比的部分,而是就不動產的每一個部分占某百分比。換句話說,如果兩個房子共有人,各占50%的權利,則其中一個人不可以將房子的一半賣掉,他只能轉移其對這不動產的50%的權利給他人。至於轉移的權利是否有效,則需要看當初的規定為何。大多的共有人都需要准備許多法律檔案,包括轉移所有權的證明書,向地政局登記的表格和其他稅務的問題。轉移所有權中如果沒有全部的所有人簽名,則此次轉移並非完全無效,而是需要依情況而定。

        需要進一步說明房子、康鬥和合作公寓的不同。因為不同的性質會影響到房契轉名時的不同法律程序。基本上,買房子時,資金大多是跟銀行貸款的。雖然房子所有權人是當事人的名字,但在房子貸款還沒有還清之前,房子的所有權仍然歸屬於銀行。縱然如此,房子所有人仍然可以轉移所有權,不論是多一個人或少一個人都是轉換所有權的一部分。第二種情形,也就是所謂的共有公寓(康鬥,Condo),基本上是一個大樓�堶掛皉釵U別的一間房,而不是擁有整棟大樓。由於公寓大多有管理處,所以如果要加名或減名,都需要經過大樓管理處的同意。由於康鬥所有權人仍然擁有大樓裡那間房的所有權,所以通常管理處的人不會刁難,大多會給予尊重的態度。最後一種是合作公寓(Coop),基本上這種型態和康鬥不同,它雖然也是一棟大樓,但是所有權人不是擁有大樓中的一間房,而是擁有大樓的股份。所以這樣的情況就比較複雜,如果要轉換名字,需要經過大樓管理處的同意,但是這情況不像康鬥,因為這轉換不是只牽扯到當事人,而是整棟大樓。所以通常要轉移都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核,包括合法的身份、合格的信用報告、工作型態、收入穩定度和家庭成員等,要轉換並不容易。

        因此,基於美國財產法的概念與國內不同,導致許多移民在美國想要房契轉名遭遇許多困難。希望各位讀者在了解之後,若需要房契轉名,一定要找律師的協助,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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