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報】外籍人士與美國公民結婚是獲得美國綠卡的一種方式。美國公民的外籍配偶,包括外籍配偶的未成年子女,是最容易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的一個類別。外籍人士與美國公民結婚,由於沒有名額的問題,一般三到六個月內可以獲得綠卡。因此結婚綠卡在各類移民申請中非常普遍且極為快速,每年大約有十六、七萬的美國公民娶了外籍新娘或者嫁了外籍丈夫,辦理美國公民配偶的綠卡申請。愛情不分國界,緣分不分種族,兩人相愛的火花可能發生在世界上的每個角度,那麼在美國境內嫁娶與在美國境外結婚有什麼相似或者不同呢 在辦理結婚綠卡時,有什麼程序呢 ?移民專家來為您做一個詳細的介紹。
如果婚姻關係發生在美國境內,對於已經在美國的申請人來說,只要與美國公民結婚,一般都可以提出綠卡申請。此類申請的關鍵在於證明婚姻的真實性。移民法規定,如果婚姻的目的只是為了獲得綠卡,這類婚姻會認為時虛假婚姻(Sham Marriage)。申請人也無法以此獲得綠卡。判定婚姻是否為虛假婚姻的標準時結婚的雙方在結婚之時是否有意共度此生。當然,結婚雙方的主觀願望應由客觀事實來證明。因此,結婚的雙方應在提出綠卡申請之時,就要提出雙方婚前婚後的有關檔案,證明其婚姻的合法性和可信性。美國公民需要填寫I-130親屬移民申請表,與各種婚姻證明檔案交到當地移民局。這些證明檔案包括男女雙方的身份資料G-325表、公民證明、護照、出生紙或入籍紙、公證過的結婚證書,如果曾離過婚或前配偶亡故的話,所有的離婚證書、婚姻終止證明,以及前配偶的死亡證明。另外,外籍配偶也要提出調整身份申請書I-485表格,打指紋,綠卡規格的照片,申請工作許可表,國際旅行表以及其他相關表格。若外籍配偶為非法移民,還要支付I-245的罰款,才可以申請在美國境內調整身份。
如果婚姻關係在國外完成,為外籍配偶辦理移民簽證的程序大約與美國國內相似。只是在等待綠卡期間,外籍配偶還來不了美國,所以有些公民寧願讓外籍配偶用未婚夫妻的K簽證,或者旅遊簽證先來美國。
不過隨著越來越多的美國公民為外國配偶申請結婚綠卡,聯邦移民主觀部門加強了對假結婚行為的打擊,上一個會計年度,20507個公民的結婚綠卡申請被拒絕,占申請總數的7.2%,其中假結婚有506件,其余都是因為面試時,夫妻雙方的回答不一,或者沒有出席面談等原因被拒絕。所以對於當事人來說,了解移民法律的各種規定,選擇經營豐富的律師為您作出切合實際的移民規定的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