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報】在2010年8月13日由奧巴馬總統簽字生效的$600 Million Emergency Border Security Supplemental Appropriations Act of 2010(H.R.6080)中,除了針對預算的使用分配外,也對特定高度依賴L-1及H-1員工的公司增加了新的申請費,新的申請費從2010年8月13日生效,直到2014年9月30日為止。
這個P.L.111-230 Fee針對的是一家有50個或以上的員工的公司,且公司所有員工的50%及以上是H-1B或L-1身分,公司在為員工申請H-1B或L-1時要增加一項所謂的Filing Fee and Fraud Prevention and Detection Fee。符合上述情況的雇主在為員工申請H-1B是要多付$2000,而為員工申請L-1時則要多付$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