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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1082 Date: 5/19/2011

同性關係受到法令保障
大學城率先通過同性權益法

        【時報訊】聖路易大學城率先在所有聖路易郡內之各行政區內,承認同性關係及保障同性權益,大學城市議會五月九日通過法令,大學城市民可在六月一日到市政府登記同性關係,經過登記之同性關係人可以在大學城市,公共設施享有等同夫妻配偶之權益。例如大學城活動中心、游泳池等,同性關係均可以夫妻配偶名義申辦使用證,而不必個別辦理。

        大學城市市長Shelley Welsch在議案通過後表示,大學城尊重每一位市民的意向和選擇,對同性伴侶一視同仁,沒有歧視。

        大學城首開風氣之先,承認同性伴侶權益,但是同性婚姻在密蘇里州全州仍未合法化,同性伴侶們仍然不能有法定婚姻。

        大學城市議會通過同性伴侶權益法令,是大學城公平對待同性戀市民的一大步。在聖路易郡各行政區城市中還沒有其他城市敢於跟進。

        登記成為同性伴侶所需之條件為滿18歲以上,兩人須住在大學城同一地址,共同分擔財務責任,彼此沒有其他婚姻約束,也沒有其他伴侶關係。登記同性伴侶身份日期為2011年6月1日,在大學城市政府內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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