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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1143 Date: 7/1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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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繁出入境者如何維持綠卡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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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美國勞工就業市場不景氣,一些綠卡持有人選擇回到母國尋找工作。然而回母國工作,綠卡持有人每年必須離開美國一段時間,那麼這些綠卡持有人在入關時應該如何減少移民檢察官的盤詢呢?更重要的是,他們應當如何保持綠卡身份呢?

        客觀上講,只要綠卡持有人在美國境外停留不超過一年,他都可以持綠卡(即I-551表格),或印有“臨時I-551表格”簽章的護照入境。所以,不少綠卡持有人有一個錯誤的觀念,即只要每半年入境一次美國,那就可以維持永久居民的身份。

        事實上,這種做法並不保證綠卡持有人可以維持綠卡身份。問題的關鍵在於,移民局除了檢查申請人具體進出入境的天數,更重要的是會考慮綠卡持有人是否有意放棄綠卡。在這�堙A申請人的意願很重要。移民局基於具體的事實判斷綠卡持有人的行為是否有意放棄綠卡。比如,移民局必須判斷綠卡持有人是否短暫離境:衡量的標準不是離境天數,而是該持有人的意願,是否有持續返美的意圖。

        因此,移民局通過綠卡持有人的行為和他們和美國之間的紐帶來判斷他們是否有持續返美的意圖。移民局一般會要求綠卡持有人提供在美國長期定居的證據,包括願意在美生活的證據。這些證據包括美國房產證明,租房合同,銀行的賬戶,相關的保險和水電單。如果綠卡持有人的孩子留在美國上學,那麼,孩子的成績單就是很好的證明。這些都是可以證明回母國工作的綠卡持有人仍然願意在美國長期定居的證據。此外,離境行程還必須有確定的返回日期或具體事由。比如,具體事由包括照顧海外生病的親屬或處理海外資產;逗留時間可能不確定,但必須有明確的、短期的事由。

        鑒於移民局目前的嚴格作風,首先,在綠卡持有人需要經常出境前,需要考慮自己是否有紐帶在美。第二,建議綠卡持有人辦理回美證。第三,注意自己是否符合N-470作為綠卡資格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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