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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1152 Date: 9/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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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非法移民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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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5日,美國國土安全部公佈了一項備忘錄,決定停止遣返兒童時期進入美國的守法年輕非法移民,並開始向他們發放工作許可 (EAD)。該備忘錄於當天由美國國土安全部部長Janet Napolitano親自宣佈。
8月15日,美國國土安全部宣佈開始接受”童年抵達者延緩司法行為”的申請(Deferred Action for Childhood Arrivals)。國土安全部表明申請將依照每個案例的具體情況做出決定。符合以下條件的非法移民可以提出這項申請以免除遞解出境:
1. 如果您在2012年6月15日前仍然小於31歲;
2. 如果您在16歲之前便入境美國;
3. 您自2007年6月15日前便毫無中斷的一直居住在美國至今;
4. 您2012年6月15日時在美國境內,並且提出申請時也在美國境內;
5. 您在2012年6月15日之前在未經過檢查的狀況下入境美國,或者您的合法身份已在2012年6月15日之前過期;
6.目前正在就學、高中畢業、具有一般基礎教育證明;或者在美國軍隊榮譽退役;
7.沒有任何犯罪記錄,也不會對國家或社會安全造成威脅。
國土安全部進一步指示,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即可開始申請工作許可(EAD),需遞交的申請材料包括:I-821D、I-765表格和I-765 worksheet,以及相關資料,申請規費為$465美元。
美國共有1200萬非法移民,他們由於非法入境或者由於在美合法身份過期而成為非法移民。在這1200萬非法移民當中,約有80萬人在不滿16歲時跟隨父母非法入境美國。對於這部分青少年來說,他們當時還是兒童,因此沒有決定權選擇是否願意逾期居留而成為非法移民。不僅如此,在美國長期的生活中,許多年輕的非法移民已經通過有意義的方式對美國作出貢獻,所以,此次公佈的備忘錄將允許那些16歲以前來美、在美連續生活至少五年、在校高中生或擁有高中生文憑、目前年齡在30歲以下的無犯罪記錄人士不僅可以申請繼續留在美國而不被遣返,還可以申請有效期為兩年的工作許可(EAD)並且可以不限次數的延期。獲得工作許可並符合一定條件的年輕非法移民甚至可以申請社會安全號(SSN),有些州還可能允許獲得工作許可的這部分年輕非法移民申請駕照。雖然該備忘錄並沒有為這部分年輕的非法移民提供身份合法化的途徑,但是獲得EAD,不僅意味著他們可以像其他美國人一樣納稅、上學、工作,還可以正常的生活。
不少讀者將這個備忘錄和早在2001年提出的“夢想法案”聯想在一起。其實,此次的備忘錄是基於移民改革討論的基礎上,但“夢想法案”則是一個曾多次經美國國會研討但始終沒有得以通過的法案。6月15日國土安全部公佈的這個備忘錄則繞過了被國會擱置的“夢想法案”,並達到了法案的部分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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