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聯邦藥物管理局核準更多的通用藥(generic drugs)•提高自Medicare購買藥物之回扣額•強制規定連鎖餐廳標示食物卡洛里含量•建立已有疾病在身之「高危險群」族群資料,以便他們購買健保•禁止保險公司對家暴以致傷殘受害人之不同待遇•室內曬黑(tanning)加稅10%•禁止保險公司將求償設立終身限制額•子女可繼續依隨父母健保至26歲•19歲以下投保不查事先已有之疾病•保險公司不可不受理即將生病之病人投保•如果保險公司拒絕理賠,應設有申訴管道•保險公司之利潤設立上限(必須將個人保費之80%,團付保費之85%以上用於醫療成本)•彈性醫療儲備額(Flexible medical savings)不得使用於購買柜台藥物•所有新的保險投保必須加入防禦性核查,(例如乳癌檢查,結腸鏡檢查),而且不準收自付co-pay費用或算入減免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