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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1165 Date: 12/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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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預測:2013年四月份中國出生者EB-5投資移民可能出現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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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投資移民項目自1990年創建以來,對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的簽證名額一直很充足,無需排期。來自任何地區(有些地區在其他簽證類別有排期),包括中國大陸的投資者,都可以通過EB-5投資移民項目獲得簽證,無須擔心簽證排期或者優先日問題。但是根據美國移民法規定:如果某個簽證類別的總體需求量超過了該類別簽證的總體配額,那麼法定限制就會被觸發,各國都將面臨法定簽證額度的限制,於是有些國家/地區就會有排期問題。舉例說: EB-5投資移民簽證在2011年用了3,463個, 在2012年用了7,641個,都沒有超過總體簽證配額(10,000個)。但是,一旦總體需求量超過了10,000個簽證配額,法定限制將被觸發,那麼就會出現按照不同國家而設置的截止日期。所以說一旦法定限制被觸發,那麼EB-5投資移民簽證類別也將出現截止日期和排期問題。
美國國務院每月公佈簽證排期情況並決定相應簽證的截止日期,他們也意識到了EB-5投資移民申請人數在不斷增加。國務院最近發表聲明說:可能會在2013年上半年對中國大陸投資移民案件設置一個臨時性的截止日期(cutoff date)。美國國務院認為:如果I-526申請、身份調整(I-485)申請和領事館程序(Consular Processing)保持目前的增長趨勢,那麼到本財年末一萬個EB-5簽證名額幾乎都將耗盡。一旦發生此類情況,為了保證簽證名額不被一個國家過多使用,美國移民法就會對“誰可以在2013財年下半年申請移民簽證”做出限制。唯一一個可能因為這個臨時截止日期而受到影響的國家將是中國。
截止日期(cutoff date)將如何影響EB-5投資移民簽證名額的分配
在過去的任何一年中,獲得EB-5投資移民簽證的外籍人士中,接近80%是出生於中國。隨著中國經濟的增長和商業房地產業財富的增加,越來越多的中國富人有能力在美國投資100萬美元或50萬美元而獲得美國EB-5投資移民簽證。由於中國出生的投資者在EB-5投資移民簽證申請人中占了如此大的比例,那麼很可能在不久的將來,投資移民簽證的需求量(根據I-526批准數)將超過總體可用的簽證額度。根據美國移民法,EB-5投資移民的簽證額度為年度職業移民簽證總額度的7.1%,這意味著目前每年EB-5投資移民簽證的總體配額大約有10,000個。基於歷史數據和EB-5簽證需求的增長趨勢,美國國務院可能(大約在2013年4月份)會對2013財年下半年暫時限制對中國出生申請人的簽證簽發。如果美國國務院在短時間內發現本財年中國出生的投資者的簽證需求並不會使得總的EB-5投資移民簽證需求量超過10,000個,那麼中國出生的投資者將可以繼續申請EB-5投資移民簽證。
根據相關法律,如果某一類親屬或者職業移民的總的簽證額度被耗盡的話,那麼總的簽證名額中最多只有7%可以簽發給出生在同一國家的申請人或者受益人。如果美國國務院認為全球(包括中國)對EB-5投資移民 簽證的需求過量的話,他們將會把這個信息反映在國務院每個月公佈的簽證排期公告中。例如,每年的EB-2簽證額度耗盡的話,EB-2簽證名額每年最多只有7%可以簽發給出生在中國大陸的申請人或者受益人。如果某一類移民簽證的年度總額度未耗盡的話,那麼該類別的移民簽證簽發就不會按照國家來設置比例限制。比如:由於EB-5投資移民簽證名額從未被耗盡(一年10,000個),因此EB-5類移民簽證簽發就不會按照國家設置比例限制。但是由於越來越多的外國投資者通過EB-5移民到美國,在不久的將來對簽證名額的法定限制很可能會被觸發。一旦法定限制被觸發,EB-5投資簽證名額將按照申請者出生國進行限制,一年內簽發給出生在同一個國家的申請者的簽證將不會超過700個。但是,由於多數EB-5投資移民申請者是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所以當其他國家申請人沒有用完其餘名額,那麼中國出生的申請人依然可以在一年內能夠獲得遠遠超過700個投資移民簽證。同時,基於I-526批准日期的優先日期,將決定中國出生的投資者誰可以優先獲得這些剩餘的投資移民簽證。
EB-5投資者的家庭成員也可以獲得EB-5簽證
每個獲得I-526批准的外國人可以和他/她的直系親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一起來美國。雖然這些家庭成員本身不是投資者,但是他們也會占用EB-5投資移民簽證名額。總數為10,000個的EB-5投資移民簽證名額包括了這些相關的眷屬簽證。假設平均每個家庭有2到3個家庭成員,只要每年批准的I-526達到4,000-5,000個,EB-5投資移民簽證的年度額度就有可能被用完。在2012財年,美國移民局批准的I-526有3,677 件。但是,通過領事處理程序以及身份調整申請程序簽發的EB-5投資移民簽證數量卻達到7,641份。請注意,在2012年簽發的7,641份EB-5投資移民簽證中,有一部分是基於前幾年獲批的I-526而簽發的。同樣道理,前一年獲批的I-526也會消耗掉一部分下一個財年的EB-5投資移民簽證額度。
結 論
隨著EB-5投資移民簽證的申請人數不斷增多,同時中國出生的EB-5投資移民者所獲簽證數量在簽證總額度中所占比例也不斷增長,於是中國出生的投資者將很可能面臨排期問題。假如美國國務院認為EB-5簽證的需求量超過該簽證總額度,那麼相關法定限制將會被觸發,中國出生的EB-5投資移民申請人將面臨排期問題。在上文中美國國務院提到2013財年的臨時性截止日期相對不會太長,也不會導致很嚴重的排期問題。盡管今年EB-5簽證可能不會全部用完,但是還是有可能會出現I-526獲批的中國投資者無法申請調整身份或領事館程序的情況。截止日期導致的排期可能剛開始的時候不會太長,但是這個先例體現了簽證名額分配上的新趨勢,而這個趨勢將使得中國出生的投資者等待綠卡的排期可能會越來越長。
和其他所有存在排期問題的移民簽證類別一樣,投資移民申請人最好能夠盡快遞交I-526申請。截止日期只會對外籍人士何時可以進行身份調整申請以及領事館程序帶來影響,而不會對其何時可以遞交I-526申請帶來影響。事實上,一旦截止日期在EB-5投資移民申請中成了常態,提交申請的日期越早對投資者越有利。從理論上講,一旦EB-5投資移民總體申請人超過了該簽證類別的一萬個總體簽證配額,從而觸發了法定額度限制,那麼一年內給予中國出生的EB-5投資者的簽證名額將只有700個。但是,如果一財年中其他國家EB-5簽證需求不大,無法耗盡剩餘額度,中國出生的投資者以及他們的家人仍然可以獲得遠遠超過700個的EB-5簽證名額。所以說,雖然可能在不久的將來,截止日期就將開始實施,但是只要給予其他國家的EB-5簽證額度沒有被耗盡,那麼中國出生的投資者和他們的家人每年仍可能會得到遠遠超過700個的投資移民簽證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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