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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1187 Date: 5/2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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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救國聯合總會舉海外華校暨台商子弟學校學生 書法 徵文及繪畫比賽
分高中、初中、小學三組 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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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僑救國聯合總會為獎勵全球華僑子弟對中華文化的認識與愛好舉辦中華民國102年海外華校暨台商子弟學校學生書法、徵文及繪畫比賽。

        華僑救國聯合總會(以下簡稱僑聯)為提倡海外華校學生書法興趣﹐發揮國粹書法才藝,特舉辦華文學校暨台商子弟學校書法比賽;為鼓勵華校學生的中文寫作興趣,特舉辦華文學校暨台商子弟學校徵文比賽;為鼓勵華校學生繪畫興趣﹐發揮藝術創作才能﹐特舉辦華文學校暨台商子弟學校繪畫比賽。參加資格:海外華文學校或中文補習班之在校學生﹐均可參加。

        徵文比賽分高中、初中、小學三組。題目:高中組─「我心目中的偶像」、「學習電腦的好處」、「長懷感恩心」,任選一題。初中組─「我的良師益友」、「友情的可貴」、「立志做個有用的人」,任選一題。小學組─「美好的時刻」、「學校生活記趣」、「我最快樂的一天」,任選一題。文體一律以語體文寫作,用文稿紙楷書,并加標點符號。字數:高中組1200字至1500字,初中組800字至1000字,小學組300字至700字。作品件數:每校每組作品最多不超過50件。文稿須寫明學校名稱、組別、年級、作者姓名﹐并由學校加蓋校印, 以資證明。評審標準:內容50%﹐結構35%﹐書法15%。

        書法比賽分中學組與小學組。作品:書幅─大楷長六十公分﹐寬四十公分。小楷長、寬各減半﹔字體紙質均不限。參加者每人最多以二件為限﹐每件作品須寫明作品題目;並將學校名稱、年級、作者姓名、性別、年齡、指導教師姓名另於紙上標明,並加蓋校印附貼於背面(請勿寫在作品正反面)以資證明。

        繪畫比賽分六歲至九歲組、十歲至十三歲組、十四歲至十七歲組。繪畫比賽作品題目自定。

        種類─水彩畫、鉛筆畫或臘筆畫均可。畫幅─長卅公分﹐寬廿公分。件數─每人最多二件﹐每件作品須寫明作品題目、學校名稱、年級、作者姓名、性別、年齡、指導教師姓名於背後,並加蓋校印(請勿寫在繪畫正面)﹐以資證明。

        截止收件日期為2013年6月30日止,郵戳日期為準,逾期不受理。為鼓勵學生參加,請海外各華校統一彙集作品,由學校以航空郵件直接寄給僑聯,未經學校彙寄者,概不受理。投寄學校以正楷註明詳細地址、電話、傳真,俾便聯繫,避免誤投遺失。

        每組各發金牌獎一名、銀牌獎二名、銅牌獎三名,另取佳作若干名,各發獎 狀。得獎學生之獎牌、獎狀,由僑聯函送學校於10月21日華僑節日或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全體學生集會中頒發,不個別通知得獎學生。得獎作品僑聯將擇優在僑 訊刊登,不另致酬。

        作品寄「中華民國台北市(10045)重慶南路一段121號7七樓之16僑聯總會。」FEDERATION OF OVERSEAS CHINESE ASSOCIATIONS, 7F.-16,NO.121,SEC.1, CHONGQING SOUTH ROAD.,TAIPEI, TAIWAN 10045, REPUBLIC OF CHINA TEL: (886-2) 2375-9675。

        報名詳情可聯繫華僑救國聯合總會美中沈慧莊 電話636-391-9678或 rcworld68@yahoo.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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