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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 1192 Date: 6/2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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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T身份空檔期離境美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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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報】美國現行法律允許那些H-1B申請正在審理中或已經獲批但在等待生效日期的F-1學生維持他們F-1的身份和OPT工作權限直到H-1B工作授權生效為止。這條法律為F-1學生在F-1身份過期與H-1B身份生效之間的真空期內申請F-1身份的延期提供了法律依據。這個延期就是Cap-Gap(空檔期)延期。
換言之,如果你的H-1B申請是在OPT過期之前提交的,並且申請2013年10月1日為H-1B開始日期,那麼你會自動享受Cap-Gap延期從而保持F-1身份和OPT工作權限。這個延期會一直延續到2013年10月1日你的H-1B簽證生效為止。在這期間,你可以合法從事之前的工作。
由於種種原因,有些人考慮在OPT身份空檔期離境美國,或回國探親或去第三國旅遊。那麼,他們怎麼做才符合美國移民法的規定?
美國移民局在這方面並沒有十分清楚的規定,但律師建議處於OPT身份空檔期的留學生除了必須離境的情況下,最好一直待在美國等到H-1B批准生效。因為在等待H-1B處理結果期間,如果外籍留學生離境美國,移民局會認為他們自己想放棄轉換H-1B的申請,因而無法再享受空檔期延期的權益。在H-1B申請被批准后離境美國,該外籍人士返回美國的日期則不得早於H-1B開始日期前的10天。
舉 例:
H-1B開始日期為10月1日,李同學的H-1B已經在5月中旬獲得批准,但因為家中有要事,李同學不得不在6月份回中國。在返回美國前,李同學必須持相關的檔案去中國的美國使領館簽證,並且獲准后只能在9月20日當天或之后才能返回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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