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路易的華人 令狐萍 16 安良堂的積極作用 六大會館包括岡州會館、三邑會館、陽和會館、人和會館、寧陽會館與合 和會館﹐先後設立于一八五一年至一八六二年之間。為了合力抗爭當時在美國西海 岸日益猖獗的反華情緒與暴力事件﹐六大會館于一八八二年聯合組成中華會館 (Chinese Consolidated Benevolent Association)﹐被美國公眾稱為六大會館 (Chinese Six Companies)。六大會館先控制舊金山唐人街﹐隨著華人向美國其 他地區的遷移發展﹐六大會館成為美國各地華人聚居區的普遍社區組織形態。六大 會館的董事由有影響的華商輪流擔任。 然而﹐有別與其他華人社區﹐聖路易的唐人街從未設立中華會館的分會﹐ 卻隸屬安良堂。也有別于六大會館﹐聖路易的安良工商會不僅是以宗族地域關系為 基礎﹐更是一種同業工會。從此意義上講﹐安良唐工商會更類似于美國主流社會的 商會(Chamber of Commerce)。雖然其組織形式與六大會館不盡相同﹐安良唐的社 會功用與後者極為相似。 第一﹐安良唐是美國華人社區的自治性非官方政府。被主流社會排斥歧視 的華人社會﹐需要有自己的領導機構。安良因此應運而生﹐ 成為唐人街的非官方 政府﹐具有立法、司法及行政的實際權威。為了避免華人內部的同業競爭﹐安良堂 規定一英哩之內不得設立兩家洗衣行。違規者先被安良堂警告。膽小怕事的業主一 般在接到警告後﹐會自動關門停業。不從警告的膽大妄為者﹐ 將會因無端降臨的 災禍﹐如店面失火或業主被殺﹐而被迫關門。安良堂還設立公堂﹐延用中國社會的 傳統法規﹐評斷事非﹐處理華人內部的糾紛。安良堂的司法權不僅延襲中國秘密會 社“替天行道”的傳統﹐也是中國農業社會中宗族統治在美國華人社會的延續。此 外﹐安良堂的司法權﹐更是華人在異國無奈被動之舉。當謀殺華人的凶案被美國執 法機構一再忽視延誤﹐案良堂決定自決自治﹐以中國法律與習慣在唐人街內處置罪 犯。安良堂的會長﹐往往被主流社會視為唐人街的非官方“市長”﹐代表華人與白 人社會接觸商談。 第二﹐安良堂在華人社區具有強大的經濟實力。安良堂擁有生意、地產、 控制唐人街經濟。安良堂會長多為殷實富商﹐常常為協會解囊捐款。但是﹐不似六 大會館﹐安良堂對其會員沒有絕對的控制。在舊金山﹐華人一旦在碼頭登岸﹐便處 于會館的嚴密控制之中。新移民被會館派來的人接至會館﹐先登記注冊﹐然後被安 排在那裡臨時住宿﹐ 隨後由會館幫忙尋找工作。準備返鄉探親的華人移民在啟程 前也在會館留宿﹐並向會館申請出境許可。會館在索清該華人所有欠款之後﹐才發 放出境許可。 第三﹐安良堂為其會員家屬提供許多有益的社會服務。其中對新移民最有 幫助的一項社會服務是翻譯服務。安良堂僱佣一批在美國長大的青年擔任翻譯。每 當新移民到達﹐安良堂便派遣翻譯到火車站迎接他們﹐並幫助他們安排住處﹐尋找 職業。安良堂也常常幫助新會員獲取營業執照、開張洗衣行。安良堂的會議室與活 動廳﹐免費供會員使用舉行生日喜宴、婚宴等大型集會。安良堂也經常賑濟扶助孤 寡殘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