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忽視您的權益! 凡接受聯邦補助單位皆應提供語言翻譯服務 民權辦公室調查員Maria Smith聖路易國際機構與少數族裔會面 ﹁If you do not speak English, you have the right to ask for an interpreter.﹂ Maria Smith from the Office for Civil Rights gave a presentation on language rights at St. Louis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n July 26th, 2001 ︻時報訊︼   您曾有過因語言不通而遭致不平等待遇或失去應有之社會福利嗎?這都是違反民權 的。凡是接受聯邦政府補助之單位,例如醫院,兒童健康中心,家協中心等均應對不諳 英語之民眾提供語言翻譯服務。為落實這項政策,美國聯邦人事及健康部民權辦公室調 查員Maria A Smith七月廿六日晚間七時,在聖市國際機構與本地區少數族裔代表會面 ,重申政府照顧少數族裔之語言翻譯服務。當晚共有來自世界各地移民難民代表五十餘 人與會。   Maria A. Smith是位於堪薩斯市之美中西區民權辦公室調查員。廿六日晚的會面主題 為語言權利︵Language Rights︶。她說,不諳英語的人士在尋求醫療服務︵Medicare︶ ,醫療照顧︵Medicaid︶和家庭協助時,均有權提出語言翻譯服務,對方如果拒絕即違 反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款之規定。民眾可以向民權辦公室舉發,電話1-800-368-1019。民 權辦公室接到案情後將隨即與該機構聯絡解決。Smith調查員,一般而言,祇要民權辦 公室出面,案情都會很快處理。她同時提醒舉發的期限是180天,超過三個月的舉發較難 認及處理。   根據1990年人口普查資料顯示,全美有95%人口以英語為主,在5%不以英語為主的人 口中,有57%的人口可以說不錯的英語,然而美國是數以百萬計移民人士的家園,不會說 英語的居民們仍然存在。由於語言的限制,他們在州兒童健康保險︵ State Children Health Insurance Program︶,社會安全服務︵Social Services︶及 各項聯邦醫療保險照顧上都會受到不公平待遇,所以民權法案規定,凡是有接受聯邦 政府補助之單位都應提供語言翻譯服務,重要的是,需要的人要提出要求。   語言翻譯服務不限於醫療保險,其他如投票法案規定,不諳英語者亦有投票權利。 食物券申請亦不可有語言歧視,至於報警系統︵911︶語言服務,Maria表示,司法部 位階在人事健康部之上,不受此語言翻譯限制,故無法要求語言翻譯。但她強調一般的 警察機關都和當地社區關係密切,應可適時尋得語言翻譯服務。   據現場國際機構人士表示,如果打911緊急報案電話都不會說英語的話,報案人在 打通911後可以不要講話不要掛斷電話,警察很快到趕到現場協助。   除了民權辦公室執行民權法案有關語言翻譯之規定外,社區裡亦有社團組織協助 克服語言障礙,例如聖路易紅十字會最近即積極籌建語言銀行資料庫︵Language Banks︶ ,邀集社區裡少數族裔語言翻譯熱心人士加入成為義工以備不時之需,聖路易紅十字會 透過本報協助,已於七月底建立華語、台語、廣東語、越南語之翻譯義工資料庫。   在與少數族裔人士代表會面聽取語言歧視反應及報告後,Maria A. Smith及民權 辦公室人員並於翌日︵27日︶假聖路易大學布希紀念中心召集大聖路易地區各醫療專業 機構人事部門人士做為期一整天之語言歧視講習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