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新稅法簡介(之四) 安斌 會計師(CPA) (6)有關退休金方面的新稅法 新稅法在納稅人退休金方面也有較大調整和變化。最重要的是納稅人 和僱主 都將可以更大程度的利用省稅退休金的新限額。 個人退休金(包括推遲納稅的傳統IRA和免稅增值的Roth IRA)都將從 現 行稅法的每人每年$2,000調到2002年的 $3,000。這項限額將逐年增加﹐直 到 2008年的每人每年 $ 5,000。納稅人如年齡達到50歲﹐則可比其他人更多 存放。2002年其上限為每人每年$3,500。到2008年則昇到每人每年$6000。 納稅人能存入401(k)﹐403(b)等退休金戶口的金額也將逐年增加。2002年 的最高存儲額為$11,000﹐到2006年時的限額將昇至$15,000。 納稅人能存 入SIMPLE IRA戶口的退休金將從今年的 $ 6,500限額逐年昇到2005年的$10,000。 在2002年的限額是$7,000。 新稅法還放寬了defined benefit plan的存儲金額限制以及從該種 養老金中 提取金額的年度收入限制。從2002年開始﹐新稅法並允許個體經營者﹐合伙 人﹐有限責任公司成員以及在小型公司持2%股份以上的股東從個人退休金中(例如Keough) 借 款﹐但個人退休金(IRA/SEP等)仍不允許這種借款。 (7)逐步取消遺產稅 新稅法採取保留贈預稅而逐步廢除遺產稅的方法來減輕納稅人在"傳"給 下一代人財產時 稅務上的負擔。遺產稅的豁免額將從2002年的一百萬美元逐步增到 2009年的三百五十 萬美元﹐然後到2010年正式將其廢除。但國會屆時必須通過法案 將此法延續下去﹐否則被逐步取消的遺產稅又可以“起死回生”。 雖然大家尚不能預知小布什總統的減稅方案對美國經濟和政治的最終影 響是什麼﹐但有一條是毫無疑問的 — 新稅法為絕大部分的人不同程度地減輕了納 稅負擔。如果您希望進一步了解 新稅法或對具體條例有疑問﹐歡迎您來電話詢問。 (安斌會計師專業公司電話﹕314-977-0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