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堆積的案件正在影響正常的勞工卡及移民程序 徐樂夫律師法律專欄   4月30日截止的245(i)條款,無疑為大量的不法移民提供了一次難得的機會可以 在美國調整身份在交納1000美元的罰款之後,因為適用245(i)條款,申請人必須在 4月30日之前提出一個移民申請或勞工卡申請,因此導致大量的移民及勞工卡申請湧 入各移民中心和各州勞工部門。在2000年4月30日之前,目前還不清楚各移民中心總 共收到多少移民申請以及各州勞工部的受審情形。但是,正常的案件阻塞情況已經 出現。首先是從5月份遞進移民中心的申請大部份需要等待相當長時間才可以收到 receipt notice,只有緊急的H-1B可能是個例外。第二是各州勞動部門的勞工卡申請 也是沒有音訊,一些RIR申請在一些州原先只需1個月就可以通過州勞工部門的審理 ,現在幾個月都沒有任何消息。   相同的大塞車也曾經出現在1997年底和1998年初的245(i)條款臨時恢復。勞工 部當時估計在那時期它們收到比正常多4萬到5萬件勞工卡申請,這個數字大約相當 於一年的正常勞工卡申請。這種大塞車現象是一個因素導致快速勞工卡程序︵RIR︶ 的出台。此次245(i)條款的恢復,勞工部估計有23萬多件勞工卡申請。目前還沒有 足夠信息去評估勞工部需要多長時間去消化這些申請。   因此,勞工卡申請人,特別是在紐約、加州、伊利諾等有大辦移民的州的一般 勞工卡程序申請人,需要有思想準備去等待相當長的時間。儘管一些人的勞工卡申請 是正常的,不需援用245(i)條款去調整身份,他們的申請仍然受到大塞車的影響。因 為勞工部並沒有採用二條渠道去處理非245(i)的勞工卡申請。各州勞工部門一般是根 據遞交進去的時間排定審理次序,你在5月份遞進去的申請將排在同一類4月份的申請 之後,如果4月份有異乎尋常多的申請,意味著5月份遞進去的申請需等的時間更長。   案件堆積所帶來的另一項憂慮是你沒有辦法去檢查你遞上去的申請現在處在什麼 地位。因為沒有receipt notice在一些情況下,你甚至不知道你的申請是否被移民局 或勞工部收到,需要多長時間可以刊登廣告等。因為除了一個永遠忙著的電話,你沒 辦法同移民局連繫;許多州的勞工部門本來是很容易打電話檢查你的申請的地位,但 因為申請案還沒有理出一個頭緒,聯繫及反應也顯得困難,除了一些工業不發達的小州。   申請人除了等待也就是希望,希望有新的政策出名,勞工部或移民局增加人手及經 費。一個經驗教訓是,對於將來申請移民或勞工卡的人,需要有一些背景性的警覺, 如果你條件成熟,而又知道245(i)或之類的立法將要實施,盡可能在它們的截止日期 之前提出申請,這樣受到拖延或耽擱的機會會小得多,或等待的時間會短一些。即便 你申請除勞工卡以外的雇佣為基礎的移民,也應當有這種時間觀念。因為一旦大量申 請湧進移民局,移民局的人力資源可能會有所調整而影響到其他部門的審理速度。   人生有時,無奈地等待是唯一的選擇。 (本文目的是為公眾服務。有關問題可聯繫徐律夫律師﹐電話﹕314-863-7706或 314-569-1408 or cellphone 314-518-4269或E-mail:lxu@attorne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