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以下青少年喝酒問題再次引起公眾注意 Bush總統的女兒的非法喝酒問題反映了一個古老的公眾話題﹐那就是21歲以 下青少年喝酒的問題。從1970年代以來﹐所有的州都以21歲為合法喝酒年齡的開始。 但一些青少年仍然想方設法逃避這一法律。根據聯合新聞的最新民意測驗﹐三分之 二的青年人都十分支持這項法律﹐他們甚至要求有更為嚴厲的措施來實施這一法律。 即便如此﹐在過去20年﹐青少年喝酒仍在全國範圍內漫延﹐1999年﹐有2273 起車禍是因15到20歲的青少年駕車而引起。還有很多青少年使用假證件買酒﹐Bush總 統的女兒,Jenna和Barbara﹐就是因5月29日在一家德州墨西哥餐館使用假證件買酒時被 發現的。1960年代﹐違反規定的青少年的平均年齡為18歲﹐而在1990年代後期﹐這 一年齡降為16歲。據調查﹐開始喝酒的年齡越早﹐將來戒酒的可能性就越小。而1999年 的一項調查說明﹐約一半的高中學生承人自己在過去的一個月內喝過酒。 將合法喝酒年齡定為21歲曾經很好地控制了青少年喝酒﹐但也有人建議可以適 當降低這一年齡要求﹐像歐洲一樣﹐讓青少年去喝酒﹐當酒的神秘色彩逝去後﹐喝 酒的人自然會減少。在美國﹐很多青少年都有機會喝酒或借到假證件﹐這就要求學校採 取不同于酒商的策略﹐對青少年進行這方面的教育﹐告訴他們並不是週圍的大多數同學 都在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