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慣壞孩子(上) 黃芯芯 數年前,一位英國牧師列出十二項「如何慣壞孩子」的簡則。以下一一說 明。 1•從小開始,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將來長大後,會認為全世界都欠他債。 這樣的小孩非常自我衷心,無法考慮及滿足別人的需求,而認為別人的存 在只是為了他自己的滿足。父母親,可能非常寶貝小孩,可能因自己受苦太多,而 不願自己的小孩遭受這樣的苦,而過度彌補,產生小孩眼中只有自己,沒有別人。 2•當他出言不遜時,若是對他笑笑,你便是暗地鼓勵著他,將來他會講出 更粗魯的話,使人無法消受。 小孩出言不遜,可能因為要求不被滿足而生氣。生氣是自然的情緒。但是 表達方面則須父母的校正。父母可以詢問小孩為何生氣,而加以開導。並要求孩子 不可以使用粗魯的言語。若是只管教小孩的言語而不詢問其為何生氣的原因,則只 是教小孩壓抑他的情緒,早晚會再爆發。 3•不必給他什麼人格教育,等他21歲再說,讓他自己決定。 現代的父母採取開明的政策,而從小便讓小孩自己做決定。但是有時為了 避免「說教」,而過度彌補,完全沒有任何限制。其實小孩是需要父母親的教導, 及合理的限制。比方說,或有時觀察一些父母,問三歲的小孩,「你要吃什麼?」, 小孩子說,「餅干糖果」。父母說「不行,現在是吃飯時間,不能吃零食」。小孩 生氣尖叫,父母受不了,便說「好了,吃零食。但不要吃太多。」小孩吃脹了。 這樣的應對,哪裡錯了?第一,父母親不應該給三歲的小孩完全沒有限制 的選擇。明知不給小孩吃零食,卻只問「你要吃什麼」。正確的問法則是「晚餐時 間,有雞肉,蝦子及豆腐。你要吃哪樣?」。這樣,不但小孩子覺得有「選擇」的 能力,父母親也能確定小孩子不會去選擇不營養的東西來當晚飯吃。 人格的形成,往往在三歲時便奠定基礎的模型。從小若沒養成這種「有限 制的選擇」的互動關係,到了小孩子青少年時,很難限制他們什麼時候回家,或是 避免他們吸毒、酗酒。 4•儘量避免說:「你錯了」,免得孩子產生罪惡感。將來當他因偷竊汽車 而被法院判刑時,他會覺得是社會對不起他,自己沒錯。 是的,指正小孩的過錯,可能導致小孩的罪惡感。但是,指正的方法如果 不是過度嚴苛,而是合理穩定,小孩子便較能接受指正。適度的罪惡感是很健康的。 罪惡感可以讓小孩在做選擇時,想想後果,而較尊重別人的感受。通常殺人罪犯會 繼續犯罪,便是因為完全沒有罪惡感。指正小孩的錯,但讓他們知道父母仍很愛他 們,才不致讓小孩覺得自己糟透了。在管教的過程中,父母必須檢討自己的情緒及 態度。不要用權威性的指控方式,並且以激勵的情緒來管教。孩子會聽不到管教的 內容,而只感受到父母的情緒,造成覺得自己不被父母的愛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