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的意義 •星雲大師 佛教信仰的主要內涵在於向「佛陀」學習,此即所謂「學佛」;亦即以佛陀 為導師,學習佛陀的慈悲、智慧、威力,及其殊勝功德,達到三覺圓滿,萬德具 足,完成人格,成就佛道。因此,學佛首先應該瞭解「佛」的意義。 「佛」是「佛陀」的簡稱,來自梵語 Buddha 的音譯。又稱浮圖、浮陀等, 意譯為覺者或智者。亦即佛陀是具足自覺、覺他、覺滿,如實知見一切法的性相 ,成就無上正等正覺的大聖者。 自覺、覺他、覺滿,是「覺」的三個層次。「自覺」,是本身對諸法實相有 了正確的認識與覺悟,有別於凡夫的不覺與外道的錯覺,因此又稱「正覺」,這 是聲聞、緣覺二乘聖者所達到的最高境界。「覺他」,是菩薩們將自己所覺悟的 真理轉而覺悟他人,有別於二乘人的自覺,故又稱「等覺」(遍覺)。「覺滿」專 指佛陀自覺、覺他的智慧達到究竟圓滿的境界,又稱「無上覺」,有別於二乘及 菩薩雖能自覺、覺他,但未能破盡見思、塵沙二惑。佛陀以無漏清淨的智慧破除 根本無明(無明惑),斷盡見、思二惑,圓滿菩提,成就佛道,始能成為「三覺圓 ,萬德滿」的聖者,所以也稱為「阿耨多羅三藐三佛陀」,意即證得無上正等正 覺者。佛陀不僅是覺悟宇宙真理的覺者,也是徹知宇宙真相的智者。佛陀具足一 切智、道種智、一切種智。其中,「一切智」是二乘了達諸法總相,認識諸法本 體是空的智慧;「道種智」是菩薩認識諸法別相,了知諸法的千差萬別乃緣生而 有的智慧;「一切種智」唯佛陀所證,是能通達「緣起性空」的諸法總別相,亦 即認識色空不二、性相一如的「無上正等正覺」。因此,「佛」之一字,包含整 個宇宙人生的本體、現象、作用,能覺察、證悟這種真理的人,就是佛陀。 佛陀化導世間眾生,為「能化之人」,故又稱為「能人」、「能仁」。人與 仁同音,假借而相通,能仁原為梵語「釋迦」的意譯;佛憐愍眾生無不仁慈,故 轉而以能人、能仁為諸佛的通號。因此,不論過去、現在或未來,只要能夠證得 真理,達到佛的境界,都可以稱為佛。所以,「佛」之一字,就如博士一詞,只 要具足同樣資格,任何人均可稱之;而佛性人人本具,只要能證悟自心本性,人 人皆可成佛。 佛陀出現在世間,為世間難得的珍寶,故稱為「佛寶」。《心地觀經》說: 「善男子!佛寶中具足六種微妙功德:1.有無上大功德田;2.有無上大恩德田; 3.於無足者、二足者、多足者中最貴;4.極難值遇,如優曇花;5.獨出現三千大 千世界;6.圓滿世間、出世間功德。以具如是六微妙功德,常能利益一切眾生; 利益眾生故,佛寶有不思議恩。」 佛的意義,既為覺者、智者,所以學佛的目的,不外是要開智慧,求覺悟, 而其關鍵,即在去除煩惱障及所知障。煩惱的根本就是貪瞋癡,所以要「勤修戒 定慧,息滅貪瞋癡」,只要三毒息,三慧朗,就能破除無始以來的無明,此即「 自覺」,正如禪宗的開悟或見性。自覺之後進而能夠覺他,也就是「弘法」或「 利生」。自覺是屬於修「慧」,覺他是屬於修「福」,福慧雙修即是菩薩;經過 三祇修福慧,百劫修相好,當福慧圓滿具足,這時才是「三覺圓,萬德具」的佛 陀。《佛地論》說:「於一切法、一切種相,能自開覺,亦開覺一切有情,如睡 醒覺,如蓮花開,故名佛也。」 「佛是已覺悟的眾生,眾生是未覺悟的佛」,人之所以能成佛,是因為佛性 人人本具,人人都有成佛的性能。「佛性」在經典中名稱繁多,有「如來藏」、 「真如」、「心地」、「圓覺」,或是「本來面目」等,名字雖異,意義相同。 《法華經》說:「心、佛、眾生,三無差別。」釋迦牟尼佛初成道時,即發出宣 言說:「大地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只因妄想執著而不能證得。」凡夫的清淨 自性本來與佛無異,所謂「般若風光,人人本具」,只因被無明煩惱所覆,因而 不能顯發,猶如明鏡蒙塵、明月為烏雲所覆。學佛即是去除煩惱,開顯佛性的功 夫,《法華經》所說的「懷珠作丐」、「藏寶受貧」,這是眾生最大的遺憾。《 圓覺經》說:「譬如銷金,金非銷故有;雖復本來金,終以銷成就;一成真金體 ,不復重為礦。」吾人學佛,亦如開採金礦一般,雖然佛性本具,但不經修行, 則如金礦未經開採,終不能得。所以,學佛首先要肯定自己佛性具足,同時要知 精進修行,果能如此,則所謂「情與無情,同圓種智」,無論是多麼頑劣愚痴的 眾生,也終有開悟、見性、圓滿佛道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