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比書簡 - 家庭乎?職業乎? 婉君姊妹主內平安: 接到來涵已有一段時間,請原諒我最近稍忙,故拖延至今才作覆。來函提及,為了增加家庭收入,你身負職業婦女與家庭主婦兩職,因此常有力不從心,及無法兩全其美之苦惱,因著太忙碌,致常易發脾氣,傷了丈夫及孩子,過後內心不安的種種矛盾。 由於生活程度日高,百物騰貴,不少家庭都須靠夫妻工作以維持家計;加上女性的地位、學識及工作能力之提高,不少已婚女性在外工作。而事實上,很多家庭亦非得如此不可,因為買了大房子,按月須付還銀行貸款及利息;除此,為了生活過得更安逸,更趨現代化,那些為「先」享受而運來,擺滿屋子的許許多多必需或非十分必需品,得按月加利去「後」償還。於是在一人賺,不夠花、太緊、太苦之藉口下,已婚婦女必須到外邊工作。除此,另有,「既受過那麼多的專長教育,不去發揮才能豈不浪費?」「孩子均長大了,不需太多照顧,在家閒得無聊。」「別的婦女能出去工作,而我不去太沒面子,顯得太無用。」或根本不想呆在家裡,等等,種種不同的理由。 然而因人的體力、精力到底有限,一天八小的上班,加上來回車程及在公司有工作、上司、同事所加給的壓力,回到家還未能坐下來喘口氣,立即得再穿上圍裙,做「煮婦」或當「司機」,忙著接送孩子趕上舞蹈、鋼琴、提琴課,或數不清的活動節目。於是在精疲力竭之下,發牢騷,發脾氣,這種偶而〈或更有害的是經常〉因「耗盡」而無法控制自己所發的脾氣,實在是家庭生活之致命傷。 有些婦女還有一樣毛病,認為自己也是賺錢養家功臣,就擺起一副「了不起」的模樣,不再尊重丈夫,因自認為不必靠他。每每下班回到家,就呼呼喝喝,若碰上孩子不合作,看丈夫不順眼時,就趁機大發脾氣,把全家人弄得緊張萬分,或與丈夫唇槍舌劍戰不休,再不然因氣燄壓人,把家人逼得「驚如寒蟬」,處處得看她臉色、看她心情。 若非時時用神的話來提醒自己,若非讓聖靈來管治,尤其當自以為有無比的本領而心生驕傲時,姊妹們就不易再對丈夫有任何遷就或忍讓 ── 因為她們全然忘了神的命令,「當順服」的教訓;有些姊妹在外面〈或在人前〉似順服,然而心態上卻不真順服。當知順服並非處於較低地位。丈夫乃妻子的頭,就如父神是基督的頭一樣。父、子、聖靈三位一體的神是相等的,並且合一,但只能有一位代表頭。在家,神定規由丈夫當頭。夫妻既是成為一體,息息相關,禍福與共的密切關係,就不必懼怕。可能有人認為因著順服,作妻子的就被丈夫所支配,就比他卑下,但是相反地,對一個妻子而言,「順服」的真義是:對丈夫合宜的權利表示「愉快的」與「愛的」接受,好表示對他的敬重,並使他高興。雖這時代的人,已漸不太注重於「使他人高興」的這些事,因為自私、自我觀太強,因此,所想的,所做的大都是「我想、我要、我高興」,於是拼命於爭取「我所想」及「我所要的」,卻常是收不到使我高興的效果。相反的,只有那不顧自我、不自私的愛,不計較的付出,才可以長遠的維護婚姻的和諧。 讓我再把或話歸回正題。我常問些有心想做賢妻良母,但被職業及工作羈絆的婦女:「你有一份良好職業,但為了幫助丈夫,使家庭生活更幸福,必須放棄這份職業,妳能放棄嗎?」如果不能,那麼做賢妻良母的目標,只是「想」而已,因為她看自己的成功,比看丈夫的成功來得更重要。 我覺得一個女人除非不結婚,一旦她選擇了「婚姻」,就當以願有「成功美滿的婚姻」勝過「有自己成功的事業」之心志。雖然今日的社會,有不少事業成功的婦女,我不敢武斷地說,那些事業成功的婦女,她們的婚姻必不美滿,然而我們卻可肯定的知道,為了使她能邁向事業的成就,必定有所犧牲,例如不能給丈夫、孩子充份時間,除非她有三頭六臂,否則,顧此則必失彼,因此,丈夫及孩子們,必不會有十分滿意及喜樂的回應或甘心的支持。 以整個一生的觀點來看,沒有一種滿足與喜樂,能比得上你的丈夫稱讚你說:「才得的女子很多,惟獨你超過一切,兒女也起來稱你有福……」〈箴言三十一:28,29〉。 這是你為家庭所付上的代價與辛勞,所得之賞賜與滿足,實在是超過在學術或事業工作上任何成就所能給予的。 任何人所身負的責任都可以辭退得掉,唯有作妻子、母親乃終身職。神把丈夫、孩子交託我們,作為他的「幫助」、他們的「管家」,幫助丈夫的成功。作神所稱許、忠心的管家,乃已婚婦女首要之務,故「魚與雄掌」如何取捨是需要智慧的。 在結束此信之前,我還要說,如果經過溝通,你的丈夫非常贊成並支持你外出工作,且很樂意分擔你無法做完的家務,如果妳因著外出工作,真能增加自信或自我肯定,回到家能愉快,不緊張的持家,沒有因驕傲而忘形,不因工作之分心、分力而使家人煩苦,或怨聲載道,因著多一份收入使家裡過得寬裕些,又誠如你所立的心願,有經濟力量奉獻,支持宣道工作及傳道人,這樣的話,你有份工作,並非不可。但最重要的是建立一個合神心意、能見證神的愛及榮耀的家,勝過以「捐獻」來安慰自己沒有為神的家及自己的家盡力而求補償的奉獻, 務必三思。 求神賜你智慧 。 祝 主恩滿溢 主內周丁非比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