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亞裔爭民權成功案例 所有商業契約須附亞裔語言翻譯本 【時報訊】 經加州華裔州議員趙美心(Judy Chu)之努力,加州9月6日正式通過法案,規 定在加州凡是與說亞裔語言人士制定商業契約或合同時,均須附上該亞裔語言之翻 譯本。主持這項法案簽署儀式為加州州長Gray Davis,出席貴賓包括華裔眾議員吳 振偉及加州州議員趙美心(Judy Chu)等人。 這項法案的確帶給亞裔人士在商業運作上極大的便利,英文契約或合同在 閱讀上經常讓人疏忽或誤解,以至在商場上遭受損失,加州的這項法律規定中的亞裔 語言為中文,越南文,韓文及菲律賓羅宋島文。 這是亞裔移民爭取民權上的一大步,事實上亞裔已經比西班牙裔晚了近30年, 加州早在1974年就立法規定所有與西班牙裔制定之契約合同均須附上西班牙文。 目前尚無加州以外的地區有此項法案之規定。